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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5 13:59:13 来源: 作者:
“一年多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与科技部会商,共同推动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建立了与中科院、清华大学、上海交大等大院、大所 ‘4+8+N’工作机制,推动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向内蒙古集聚。广泛征集创新合作需求1672项,100多个科研团队参与了内蒙古自治区的科技攻关,多家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落地运行,签订科技合作项目300多个。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内蒙古涌现出风电消纳、超级计算、微变雷达、储氢合金、5G应用等一批科技成果。例如,由包钢、北航、中国移动、华为等组成的八方联盟,成功将5G与无人驾驶技术有效结合并在白云鄂博实现应用,为内蒙古大量矿用车实现无人驾驶找到了技术路线……”
在刚刚结束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作为特邀委员驻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孙俊青向记者细数了一年来内蒙古以“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在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取得的一系列实效。
“科技兴蒙”也已成为今后内蒙古创新驱动发展征程中的关键词。正如孙俊青所说:“内蒙古要紧紧掌握住‘科技兴蒙’行动这一重要抓手,真正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局的核心位置,实现创新发展增实力、产业升级添动力、战略支撑显张力。”
“科技兴蒙” 高位推动区域发展
2019年12月9日,科技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北京召开2019年部区工作会商会议。这次会议是内蒙古创新驱动发展乃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部区会商机制建立十年来的一次飞跃。“科技兴蒙”行动作为今后内蒙古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抓手被正式确定。
“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弱、底子薄、人才匮乏、创新能力不足一直是制约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短板。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指出的,越是欠发达地区,越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事实证明,‘科技兴蒙’行动的启动实施,首先使得内蒙古在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规划编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有了科学、长效的机制。”孙俊青表示。
孙俊青介绍,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内蒙古可以通过东西部联动和对口支援等机制来增强科技创新力量,助力深化产业转型升级,构筑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竞争力的发展。
“科技兴蒙”行动启动实施一年多来,内蒙古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立了“科技兴蒙”合作新机制,在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创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动内蒙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方面布好了局;在强化产业技术创新供给,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打造高端创新平台,强化原始创新和技术储备方面打造了良好的开端。
“十四五”期间,在科技部的支持下,内蒙古还将与“京津冀”“粤港澳”“长三角”等加大科技创新合作力度,继续与国外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实验室,鼓励内蒙古积极参与国际杰出青年人才、科学家来华工作计划和人才交流计划,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建设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
政策保障 按下区域发展快进键
近年来,内蒙古已逐步构建起自治区创新体系的“四梁八柱”。但创新平台载体建设质量不高,人才相对匮乏,创新资源交叉重复、布局不优等问题仍然存在。
“科技兴蒙”行动任务明确,目标清晰:整合区内外科技创新资源,紧密结合自治区资源禀赋、产业特点,聚焦“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战略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
好的制度贯彻落实,首先需要好的政策予以“保驾护航”。2020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加快“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这一最新政策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面梳理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的528份科技政策文件的基础上,通过调研考察科学设计,与有关部门多次协商、反复沟通、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共8个部分30条96项具体政策措施。
这是一套干货满满的新政,从优化创新资源布局、强化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细化创新服务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谋划。
在《若干政策措施》中可以看到,优化布局被作为统筹和推进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的抓手。落实到“科技兴蒙”的具体行动中,体现为首先要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优化整合各类创新平台;其次是建立评估退出机制,稳量提质,激励与约束并重,最后是建立稳定支持机制。
内蒙古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例如具体到政策支持上,我们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每年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对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每年给予不低于100万元支持,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对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最高20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对进入全国排名前60名、年度排名提升5位以上以及新获批的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予以一次性10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
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新政首先提出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规范研发费用核算;其次提出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最高为500万元,用于技术研发;还提出完善突出创新导向的国有企业考核与激励机制,提高创新指标考核权重,将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增量部分按150%加计。
《若干政策措施》还不折不扣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到应放尽放、能放尽放,最大限度为科研机构和人员“松绑”“助力”成为一大亮点,具体的新举措多达十条。
例如在《若干政策措施》中,建议和指导这些单位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允许设立企业性质的技术转移机构,或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允许预算单位将承担的科研项目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这些政策都将有效激发科研动力和创新活力,结合实际将“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
开放合作 提升创新发展战略定位
2020年12月11日,科技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了“科技兴蒙”合作推进会。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北京市、广东省、清华大学、中国农科院等合作主体现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立“4+8+N”合作长效机制。
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在会上指出,科技部与内蒙古自治区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科技兴蒙”合作的战略定位,把科技创新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核心位置,让科技创新成为内蒙古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要素,在新发展阶段抢抓先机、开创新局、塑造新优势,汇集各方创新资源,集成全国创新力量,加快建设创新型内蒙古,为筑牢“两个屏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目前,内蒙古建立的“4+8+N”合作机制成绩斐然,搭建起的“科技兴蒙”框架,为区域科技创新注入了源头活水,提供了有力支撑。据了解,“4”指科技部、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广东省4个政府及所属部门,“8”是指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钢研集团8个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N”是指除“4+8”之外的其他合作创新主体。
“科技兴蒙”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以“4+8+N”合作机制为抓手,确立了发挥地方政府推动创新主体作用和充分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行动思路和目标。2020年,全区已通过科技计划支持全区与区外合作主体开展合作项目700余项,经费达5亿元以上。
孙俊青说:“增加科技有效供给是推动实施‘科技兴蒙’行动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真正实现内蒙古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要求。做好这项工作,就要首先突出一个关键:坚持开放合作搞创新,推动形成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利益链接为导向的科技合作机制和协同创新的格局,集聚资源,借梯登高、借船出海,让先进成果落地转化,形成内蒙古创新驱动的新动能。”
“科技兴蒙”行动开展至今,内蒙古的区内创新主体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签署合作协议300余项。合作共建的上海交大内蒙古研究院、内蒙古草业与草原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成功落地,将在共性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